在风险货品路途运送过程中,运送车辆应当装置、悬挂契合《路途运送风险货品车辆标志》(GB 13392)要求的警示标志。运送爆破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还应当装置、张贴契合《路途运送爆破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能条件》(GB 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标志灯灯体正面为等腰三角形形状,正、不和中心印有“风险”字样,旁边面印有“!”,标志灯装置于驾驶室顶部外外表中前部中心方位。
标志牌的原料为金属板材,形状为菱形,按GB 6944规则的风险货品的类、项和车辆载质量分型,一般悬挂于车辆后厢板或罐体后边的几许中心部位邻近,避开车身的扩大车牌号。运送爆破、剧毒风险货品的车辆,应在车辆两旁边面厢板几许中心部位邻近的恰当方位各添加一块悬挂标志牌。
风险货品的风险性依照《风险货品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分为9类,有些类别再分为项别,分别是第1类:爆破品;第2类:气体;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风险物质和物品,包含损害环境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