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建设内容:aX872)段,顺接龙勾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园区连接线。终点位于崇义、南康两县区交界处(红心村),采用连接线县道,与规划中的红心至朱坊一级公路路顺接,终点桩号为K7+860;经自然资源局、农业部门核实,项目未占用生态红线,不涉及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公益林。
工程拟按一级公路改建,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m,双向四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桥涵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路线公顷,建设内容有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投资总额:a51416.96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9万元,占总投资的0.7%。
建设周期:拟于2025年4月开工,于2027年4月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周期为24个月。若项目未按原计划顺利推进,则实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通过边沟、截水沟、排水沟、平台沟、急流槽等形式,结合涵洞、通道、桥梁等构造物,设置完整的路基排水系统,保证路基及其边坡稳定;填方段边坡,采取喷播草灌或人字形骨架护坡等措施防护。挖方段边坡,采取植草、植灌、喷播草籽或者采用三维网客土喷播植草、喷混植生等措施防护;合理的安排施工季节,避免在雨季节进行大规模施工;同步绿化路侧边坡,提高地表植被覆盖度;桥梁应在桥墩四周栽植乡土藤蔓植物,利用藤蔓植物自然上爬缠绕桥墩的特点达到弱化人工痕迹,营造与周围自然环境一致的景观效果。在工程后期尽可能栽植高大乔木等植物遮掩的方式恢复景观视觉效果;监理单位要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相关联的内容纳入施工监理工作之中。根据监理工作要求,制订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加强对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动态监控;加强对实施工程人员的教育,使其认识沿线古树并在施工中给予保护。在项目建设中若发现保护植物和古树,实施工程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汇报,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废气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施工生活垃圾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可用作农肥,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
③加强施工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当施工地位于学校附近时,要求实施工程单位了解学校的作息时间,禁止强噪声施工机械在昼间学校上课时间作业;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在路线近距离内有居民区的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晚10:00至次日凌晨6:00停止施工,因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而必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时,必须有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的证明,并应事先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利用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项目施工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施工机械维修时难免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机油及含油抹布产生量为2t。此类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严格执行交通部部颁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617-2004)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区域内危险品运输管理;在有敏感目标的重要路段设置“减速行驶、安全驾驶”的警示牌,危险品运输车辆应保持安全行车车距,严禁超车、超速;道路管理部门应做好道路的管理、维护与维修,路面有缺损、颠簸不平、大坑凹和设施损坏时,应及时维修,否则应设立警示标志;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