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危化品运输管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扎实推进道路交互与通行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近期,临沂公安交警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公安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实际及危化品运输车辆行驶路线的真实的情况,加大道路的管控力度及巡查频次,以国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外环等路段为重点,加强对途经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坚持零容忍。对车辆是否安装或悬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完整、车辆是否装有紧急切断装置、罐体是否处于有效期、押运员是否持有效从业资格证等情况做检查,对发现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落实处罚措施。
下一步,临沂公安交警将持续深入重点危化品运输企业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企业负责人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安全稳定发展。
1.车辆号牌安装是否完好,安全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是否放置正确,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是否齐全有效、随车携带。
2.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灭火器等安全保护装置配置是否完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是否正常。
3.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安全系统是不是满足运行要求,轮胎规格合不合格、磨损正常。
5.驾驶人驾驶证、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身携带。
1.选择合理的、通行条件较好的行驶路线,远离城镇、居民区,不进入危险货物运输车禁止通行区域。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要按照公安机关批准的时间、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
2.保持安全的行车速度,任何情况下行驶速度不允许超出80公里每小时,夜间、雨雾冰雪等低能见度条件下要降速行驶。
3.与前方车辆保持合理的行车间距,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要加大间隔距离。
5.驾驶人要保持注意力,每驾车2小时左右应停车休息,并及时查看车辆技术状况,确保紧急切断阀处于关闭状态。
3.危险货物装载匀称均衡、整体固定,做到一车一货,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不得超载。
4.危险货物装载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处置方法、企业联系方式等要书面记录,随车携带。
5.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载完毕后,应将紧急切断阀关闭,确保无损坏、无渗漏。
1.出现车辆故障、事故、货物撒漏等紧急状况时,要根据货物的爆炸、易燃、腐蚀、剧毒、放射等不同性质,按照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置。
2.车辆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要按规定开启危险警报灯,普通道路在车后50至100米处、高速公路在车后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要同时打开示廓灯和后位灯。
3.先期无法处置时,要将车辆停靠在尽可能空旷、远离人群、水源的地方,及时报告,报告时应详细说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和泄漏情况,便于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