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风险货品运送车辆交通安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办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则,决定于,在全省高速公路对风险货品运送车辆施行全天制止通行的暂时交通控制办法,现布告如下:
一、控制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24时制止运载风险货品运送车辆通行。
二、风险货品路途运送企业应根据限行办理规则,合理调整运送方案和路途,禁止风险货品运送车辆在高速进口邻近停放或集合等候。
三、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在高速收费站进口明显方位设置限行提示,强化进口办理,在禁行时段内回绝风险货品运送车辆进入。
四、违反本布告规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分和高速公路交通法律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及施行法令、《四川省高速公路法令》、《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办理办法》等有关规则法律法规的规则对驾驶人及运送企业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