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新能源汽车与电池产业成为代表委员建言献策的“高频词”。随着中国连续多年稳居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销第一大国,行业如何突破补能瓶颈、完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拓展产业融合新赛道,成为推动高水平发展的核心议题。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冯兴亚今年着重关注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和践行汽车行业社会责任等内容,为推动汽车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建设汽车强国建言献策。具体建议包括,破解海外销售汽车缺陷零部件“回国检测难”问题;加快推广普及无障碍汽车;加大换电模式政策力度,逐步统一换电标准等。
今年冯兴亚依然关注汽车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和痛点。换电模式作为与充电模式并列的新能源汽车主要补能模式,既符合双碳战略也能有效解决补电难问题,具备明显优势。然而,目前全国乘用车换电站保有量仅4200余座,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换电建设成本高企、规划布局整体滞后、电池标准缺乏统一等问题尚待解决。对此,冯兴亚希望加大换电模式政策力度、加快统筹规划布局、逐步统一换电标准等多措并举加速推广。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汽车持续“出海”,我国慢慢的变成了全球第一大汽车出口国。但受限于我国现有法律和法规的有关法律法规,海外销售汽车缺陷零部件“回国检测难”,影响企业海外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及成本,不利于树立中国品牌良好的海外形象。对此,冯兴亚希望逐步放开进口限制,短期可建立回收试点,长期可修订法规标准、优化流程,破解“回国难”的问题。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蓬勃发展,已经运行了5至8年的动力电池即将迎来大规模的退役期。如何更好地对动力电池进行回收利用,成为汽车产业链的新课题。针对现行法规位阶较低、现有动力电池利用回收产能明显过剩、企业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冯兴亚希望尽快出台专项法规标准、加快产业规划、优化产能布局、完善监管措施推动规范运营。
无障碍车是保障特殊群体出行的关键工具,但现有无障碍汽车数量少、开发成本高、改装难,数量与需求量完全不匹配。截至2023年末,国内无障碍车总销量仅1000多辆,远远不足以满足过亿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
对此,冯兴亚关注“加快推广普及无障碍汽车”,希望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无障碍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放宽合法改装范围,健全配套服务体系,加快无障碍汽车的推广普及,为特殊群体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此外,深入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是冯兴亚今年关注的重要方向。立足于汽车行业融合发展,他关注“电动汽车产业与载人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产业融合发展”和“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作为新质生产力典型代表的低空经济和人形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2025年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的两会建议案。雷军共提出五项主要建议,包括快速推进无人驾驶量产、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快速推进人工智能终端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号牌设计、加强“AI换脸拟声”违法侵权重灾区治理。具体建议方向包括推进无人驾驶汽车大范围测试验证,加快量产商用进程;推进充电设施相互连通,鼓励车企开放智能生态;健全人工智能终端标准体系;重启号牌式样调研论证,拓展号牌智能化功能;加快关于“AI换脸拟声”治理的单行法立法进程。
全国政协委员张兴海提出建议,呼吁汽车市场应实现有序竞争,企业需加强自律,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强化监管。
张兴海指出,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世界内逐渐取得领头羊,这一成就来之不易。然而,国内市场仍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竞争非常激烈的问题。当前的竞争不仅体现在价格和技术层面,甚至在生态领域也存在诸多竞争态势。
他强调,中国汽车产业的市场化进程虽已取得显著成果,但仍存在某些特定的程度的无序状态。这种无序竞争不仅可能会引起企业过度“卷价格”,以此来降低产品的质量,还可能引发营销乱象,影响中国汽车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形象。
为此,张兴海提出,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企业自律和政府监管的双重保障。企业应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避免简单的价格竞争,同时,政府需完善相关法规,加强对市场的实时监管,以确保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在今年全国两会带来了《提升新型储能市场化运用水平,推动行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提案,并就此提出多项建议。
曾毓群表示,新型储能是支撑我国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技术和基础装备,也是国际能源竞争的战略新领域。“十四五”期间,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依照国家能源局数据统计,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达73.8GW,约为“十三五”末的20倍,已超越抽水蓄能装机规模。但是与抽水蓄能的支持政策相比,充分的发挥新型储能价值、实现储能高水平运用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
同时,国内新型储能产业还面临调用少、利用率低、回报周期长等问题。曾毓群指出,储能市场机制仍存在如下具体问题,制约了储能的高水平运用:一是电能量市场电价浮动区间较窄;二是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机制尚且还没有打通;三是新型储能容量电价细则尚未出台;四是部分储能并网运行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寿命跳水、容量打折等质量和安全问题。
对此,曾毓群提出关于逐步提升新型储能市场化运用的建议,一是完善新型储能市场参与机制,二是建立新型储能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具体来看,完善储能的市场参与机制,最重要的包含电价机制、成本疏导机制和容量补偿机制。一是拉大峰谷价差,为储能等灵活性调节资源创造合理的盈利空间;二是丰富适合新型储能的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并推动辅助服务费用向电力用户侧分摊,让储能成本得以合理疏导;三是完善容量补偿机制,加快出台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核定规范和实施细则。
同时,曾毓群还表示,国家应尽快建立新型储能安全保障机制。建议借鉴电力行业定期检修机制,建立适用新型储能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参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形成电化学储能电站的具体检验测试方案,明确储能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检验测试条件、方法和周期等。
我国现行法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标准文件将“富液式成品铅蓄电池(UN2794)”(以下简称“成品铅蓄电池”)列为第8类危险货物,且不可豁免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刘长来向记者表示,2023年,国内共生产超过3亿kVAh铅蓄电池,其中富液式铅蓄电池超6000万kVAh,按照每吨富液电池平均1000公里运输半径计算,每年需要支付运费约2.49亿元,若全部使用危险品车辆,每年运输费用将额外增加约9960万元,因此导致产品终端销售价格提高,最终影响应用领域的使用成本,不利于拉动内需。
“我国境内的废旧铅蓄电池在符合相关安全性能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普通货物进行运输。然而,对于成品铅蓄电池,却需要按照危险货物的标准做管理。这种差异性的管理规定,存在很明显的不合理。”刘长来表示。
对于运输风险,刘长来认为,成品铅蓄电池由于具有商品属性,且是全新生产的,其自身的产品(外壳)状态、防短路措施等运输状态均要远远优于废旧铅蓄电池,加之铅蓄电池本身就具有不自燃、不爆炸、优良的高低温度的环境适应性等特点,因此成品铅蓄电池的运输风险非常低。
鉴于上面讲述的情况,刘长来希望,交通运输部依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在接到行业协会的相关申请并完成专家论证程序后,对成品铅蓄电池道路运输实施豁免政策,以从政策层面降低道路运输成本。
同时,刘长来还希望,铅蓄电池在铁路运输方面借鉴动力锂电池铁路运输的先进经验,由国铁集团对铅蓄电池铁路运输条件进行相应更新,以充分的利用我国丰富的铁路资源。
随着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推行和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法规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再生铅产业实现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但也引发了再生铅产能相对过剩的问题。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我国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废铅蓄电池破损拆解处理规模约为1600万吨,具备冶炼解决能力的规模约为1500万吨,而废旧铅蓄电池年的产生量仅为700万吨,解决能力已严重过剩。
“再生铅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已经凸显。希望能够通过总量控制,制定产废量与解决能力相匹配的指导意见,化解产能严重超过标准的矛盾刻不容缓。”刘长来表示。
刘长来认为,目前,全国废铅蓄电池解决能力高度集中在中西部省份,而废铅蓄电池产生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及沿海省份,不可避免地需要跨省转移处理。宁夏、内蒙古、贵州、安徽、江西、河南6个省及自治区实际解决能力占全国的54.45%,是本地产废量的5倍以上。
“尽管在政策引导下,中西部地区将承接更多的产业转移,东部部分省份已与中西部省份形成废铅蓄电池处置合作伙伴关系,但部分地区的废铅蓄电池解决能力依然严重过剩。”刘长来说。
在刘长来看来,由于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不足50%,2024年全行业总体利润率继续维持在低位,多数企业预计将出现亏损。
为此,刘长来希望,相关管理部门针对各省、市、自治区的再生铅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一是希望区域合作的省份内废铅蓄电池解决能力控制在产废量的150%以内,以减少危险废物远距离运输的风险,实现就近处置;二是希望相关管理部门研究出台再生铅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铅项目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备案,各省级主管部门审核,进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方案,并依据所在区域的工业结构调整方案优化布局;三是希望对于不符合《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低于10万吨/年,预处理-熔炼项目再生铅规模低于6万吨/年的低效、落后产能,坚决予以关停。
刘怀平介绍,虽然我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因动力电池存在较高的经济价值,大量企业涌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抢占市场。截至2024年7月,废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项目环评公示产能合计约为1123万吨,远超废旧动力电池的实际回收量。然而,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活动的市场化开放程度高,涉及生产、销售、售后、报废、梯次/再生利用等诸多环节,每个环节均存在流向市场的出口,流向控制的管理难度大,尚未形成由车企、电池企业、回收企业、物流公司协同联动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不完善的回收体系以及行业存在的众多“小作坊”,导致报废电池大多流向非正规企业。另外,“小作坊”存在环保手续不健全、环保配套设施设备和生产的基本工艺水平落后的问题,通过压减生态环保成本等方式收购废旧动力电池,导致行业面临严峻的无序竞争,同时可能会引起环境污染问题。
因此,刘怀平建议,要加强锂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过程的污染防治,修订《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86—2021),指导利用再生企业规范预处理及资源再生,提高污染控制水平,减少重金属、POPs以及环境危害较大的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的排放。加强电池生产企业的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管理,制定完善的产业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推行清洁生产技术,严控电解液溶剂、添加剂等原材料的添加和使用,并逐步实现低有机溶剂、添加剂技术替代,从源头降低后续其进入环境的风险。
他还建议,建立完善的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环境管理体系。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内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并落实责任主体,进行风险防控管理。构建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环境管理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监管提供参考和依据。针对目前社会退役量最大、处理压力最大、附加值偏低的磷酸铁锂电池探寻新的梯次利用和回收处理模式,并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学技术手段推动企业开发或提出低成本、高效率的磷酸铁锂电池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减少电池废弃量,降低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排放量。
“在加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还要提升电池数字化管理上的水准。以‘双碳’目标为导向,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方法,推动电池生产企业建立数字化平台,开展生产、销售、回收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电池全生命周期的追溯和监控。同时研发数字化管理技术和低碳生产技术,推动电池产业向更加环保、高效、智能的方向发展。”刘怀平指出。
对于锂电池回收,不少代表提出了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华友钴业董事长陈雪华提到,我国在锂电材料生产的全部过程中的副产物处理、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等方面,依然有诸多问题待解决,这样一些问题延缓了我国锂电行业从“产品领先”向“全产业链领先”转变的步伐。
陈雪华建议,通过成立国家重大科学技术专项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锂电行业相关企业加大科学技术研发,探索原辅料单耗更低、副产物更少的绿色生产的基本工艺。同时,支持有条件的锂电材料企业开展设备升级和生产线改造,减少现有工艺下各类锂电副产物中的杂质含量,降低再利用难度,提升再利用水平,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川村党委书记张天任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提交了《打造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闭环,推动电池循环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的建议,希望构建动力电池生命周期信息溯源系统。
动力电池蕴含丰富的锂、钴、镍等金属材料,报废后仍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张天任称,随着国内早期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陆续进入报废期,预计未来动力电池将迎来大规模退役潮。2023年国内废旧电池退役量已超过58万吨,2025年预计将接近80万吨。
据中信证券(27.140, -0.10, -0.37%)预计,到2030年,全球退役电池的回收量有望突破830 GWh,市场空间超过千亿元。
“动力电池回收市场规模大,电池流向管理难度大。”张天任称,目前大部分的动力电池回收料正在被非正规市场分流,无法流向合规企业。
张天任认为,具有“白名单”资质的企业在厂房、设备、环保处理、数字化等多方面投入较高成本,缺乏价格竞争优势,而没有资质的“小作坊”因为有成本优势,采用抬高回收价格的方式获得废旧电池。
所谓“白名单”企业,是指符合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的企业,该《规范条件》对企业梯次和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工艺等环节均提出了相应要求。
截至目前,工信部累计公告五批共148家合规企业。工信部2024年3月已暂停受理“白名单”企业申报,并在同年年底发布修订后的《规范条件》。
张天任在建议中援引的不完全统计数据称,约有七成的退役电池被“小作坊”以更高的价格收走,流入非正规渠道,这一些企业对废旧动力电池进行简单修复包装、或粗暴破碎后流入市场,严重扰乱了动力电池市场回收的正常秩序。
报废后的动力电池如处理处置不当,其所含的六氟磷酸锂、碳酸酯类有机物以及镍、钴等重金属残留物将对环境构成严重污染。
张天任因此建议,应构建从动力电池生产、使用、综合利用、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溯源系统,实现电池最终流向正规渠道。
今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此次会议也提及,应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测,实现生产、销售、拆解、利用全程可追溯。
张天任还建议称,应建立完整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规范,加强“白名单”企业入门资质审核,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
“在暂停受理‘白名单’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对不合规、不规范的企业以及它行为监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仍需逐步加强。”他同时建议,应对现有规模较大、对社会贡献度高的“白名单”企业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鼓励其做大做强做规范。
工信部在去年底发布的新版《规范条件》解读稿中称,当前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投资扩张速度偏快,部分地区存在已建综合利用产能利用率不高的情况。
张天任建议称,政府应根据各地的经济、环保、能耗等承载力,分地区对待锂电池循环企业的审批建设,同时对现有的锂电回收企业立项产能以及实际产能的真实性进行调研,根据终端运用发展形态趋势及废旧锂电池退役量科学规划立项审批量,防止由于产能严重超过标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在发展中逐步化解风险,努力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全国人大代表、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宋西全今年将其目光聚焦在多个领域的高水平安全的构建上。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正常采访时,宋西全表示,各行业都要重视和提升安全水平,助力相关产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谈到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的锂电池产业链,宋西全说:“作为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的核心部件,锂电池已成为各国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的关键领域,然而,伴随着行业迅速增加的还有锂电池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
在宋西全看来,生产企业使用的电池材料差异较大,高性能高安全材料占比比较小,某些特定的程度影响了电池整体的安全性能。因此,他认为,首先应制定涵盖系统、组件、电源管理、运维等全链条的安全准则规范和标准,建立完善的电池安全评估体系。
其次,宋西全认为,有关部门可以研究推出电池行业科学技术创新专项项目,以及出台财政补贴政策和产业引导政策,带领企业加大对高安全性能电池材料的投入和选用,形成产业协同的发展格局。
此外,宋西全表示,还应当引导消费者选择安全性能高的产品,以市场导向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推动整个产业向更高标准发展。
政府工作报告中在提及房地产市场时,提出“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宋西全聚焦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他认为,随着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城市人口数量持续增加,高层建筑数量也在急剧增长,但目前我国公共场所高层建筑消防逃生体系的建设对比高层建筑的发展已经严重失衡和落后。
因此,宋西全认为,应尽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提升高层建筑安全治理能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
宋西全表示:“一方面要逐步健全公共场所高层建筑应急逃生设施标准体系,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有关标准法规落地执行,此外,还应在政策激励方面,扶持相关行业完善配套设施。”
越来越高的不仅是城市建筑,随着各行各业加速推进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生产环节中高处作业场景也慢慢变得多。宋西全表示,高处作业因其作业难度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安全风险较高、监管复杂等问题。
“当下对高处作业的深入研究与探讨显得很重要。”宋西全说,各行业都应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培训机制,以减少高处作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具体来说,宋西全认为,高处作业防护装备规范应统一归口管理,完善行业安全体系,同时应该严格落实法规标准的实施,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施工公司来说,必须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管理制度。
“强化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固然重要,有关部门还应加强安全监测手段,做好配套保险服务。”宋西全特别提到,可通过高科技手段和装备,提升作业人员安全系数,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国轩高科试制工程院机加部总监姚金健认为,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迅速增加,锂电池运输需求激增,但仍存在管理限制和成本比较高等问题。为此,他建议优化运输标准、推广铁路运输、提升公路物流效率,并推动国际合作,提高供应链稳定性。针对充电设施分布不均、充电潮汐现象等问题,要推动“车网互动”等新型补能模式,提升新能源充电便利性。
姚金健还提到,我国锂电产业在核心技术突破、供应链安全、人才教育培训方面仍需逐步加强。未来需通过加速固态电池研发及产业化、优化供应链韧性、提升锂电物流运输模式、加强交叉学科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实现产业突破。
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四川省委会常委、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提到,当前汽车市场之间的竞争中,一些非法电池小作坊不仅严重挤压了正规企业的生存空间,还因生产不规范带来了安全风险隐患,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同时,消费者电池回收意识淡薄,致使回收网络不畅,大量失去使用价值的电池无法及时回收。部分回收企业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率低,进一步加剧了污染风险。
王麒建议,开展专项电池回收整治行动,取缔无证小作坊,并提高违法成本;新增报废要求,完善回收网络,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模式。此外,鼓励回收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效率,降低污染风险。此外,建议国家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汽车报废回收领域。
新能源电池产业已形成产业链完整、产业配套完善、核心技术领先、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随着全球市场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地理政治学风险加剧、出海建厂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知识产权对于新能源电池产业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利用知识产权对外授权输出,成为保障我国新能源电池产业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对此她建议在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新能源电池优势企业加强全球知识产权布局,逐步扩大一马当先的优势。关注新能源电池行业重大专利无效案件,对行业内重大案件,专利无效程序经过更充分听证、审慎处理,让创新企业、创新技术获得“真保护”“严保护”。建议逐步加强对新能源电池产业的司法服务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里达工厂厂长张涛建议研究出台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碳足迹国家标准,为行业提供清晰的指导。探索建立碳足迹核算体系,构建统一的、能和国际碳足迹平台对接的、保证数据合规性的国家级动力电池碳足迹数字化平台,使各公司能够用真实、准确的原始数据计算碳足迹;认可企业利用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化工具达成的减碳成果,提升公司减碳积极性。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呼吁新型储能加快速度进行发展。他认为加速新型储能的发展步伐至关重要,应当促进光伏储能与建筑、绿色电力、绿色算力以及制氢、制氨、制醇等应用领域的深层次地融合,构建一个更加稳固且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框架。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具有重大意义。”2025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良彬建议,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
李良彬表示,近年来,各地在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与尝试,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建立,管控体系日益健全。但同时也面临配套立法不够健全、技术标准不够完善、制度衔接不够顺畅、成果运用不够到位等问题。
基于此背景,李良彬建议,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纳入生态环境法典的编撰中,将制度在法典中作出明确规定;将分区管控的有关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切实强化分区管控法律“硬约束”。
其次,要明确技术规范。系统梳理各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和实施应用的经验及不足,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导则、规范体系顶层设计,编制技术指南总纲,进一步明确噪声、地下水等新要素分区管控和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减污降碳协同管控方面技术方面的要求,明确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和信息平台建设等有关技术规范。
同时,强化成果运用。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衔接机制,推动生态、水、土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控要求深度嵌入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园区建设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与相关系统和平台的互联互通,对成果落图固化并动态管理,逐渐完备信息化平台公众端和移动端服务功能,提升分区管控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