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先军 记者 石珊)11月19日,记者从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昨日货运大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数十台危货车未悬挂警示标志路边随意停放。执法部门全程摄影摄像固化证据,整理后将打包抄送属地公安机关和交通执法部门处理,两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累计每台车面临最高10万罚款。
11月18日,衡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货运大队对松木工业园建滔化工厂附近新安路延伸线上(非厂区内部道路)的危货车做全面清查,共检查车辆30余台,其中湘N车牌车辆24台。执法人员通过湖南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网查询,所有车辆均有危险品4类运输相关资质。现场检查发现只有3台车尾部悬挂了警示标志,其余21台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随意停靠在路边。
这次检查的车辆均为运输危险品碳化钙(俗称电石)的危货车,电石属遇湿易燃品,遇水会立即产生激烈反应,会形成乙炔并放出大量热量,存在引发爆炸的风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运输车辆应当安装、悬挂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警示标志,未根据相关要求安装、悬挂警示标志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有车辆必须停至有资质的专用停车场,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停放居民区、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否则若发生事故,将对市民生命财产和环境能够造成严重威胁。
货运大队长王庚生和记者说,由于执法检查中发现的21台车均为化怀化某物流公司车辆,大队将其未悬挂警示标志违法信息抄送当地公安机关和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下一步,该大队将与怀化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如企业仍不整改,将与石鼓区政府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联合处置,对于发现违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将进行警告、劝离;对司机不在现场的,按规定拍照取证给予违停告知,对于多次乱停且不听劝导的,将抄送属地政府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可处2万至5万元罚款。
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由于此类危货车与普通栅栏挂车外观差别不大,因此悬挂相关警示标志显得很重要,切不可为了停靠方便和逃避安全执法检查随意拆卸危险品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