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交通厅、公安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开展变革委员会联合发出告诉,要求全省路途运送风险货品车辆,在本年10月31日前完结车辆标志整改换发作业。逾期不合格的车辆,由原发证单位撤消其路途风险货品运送许可证。
遂昌县运管所接到上述告诉后,立即对全县运送风险品车辆进行排摸和计算,对现有风险货品运送车辆的标志、标识做全面查看,安排、辅导、催促有关企业(单位)严厉依照《路途运送风险货品车辆标志》(GB13392—2005)中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在运送风险货品车辆上装置或替换相应的标志灯、标志牌,保证标志标识正确、标准、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