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就《北京市无人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北京市拟支持无人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公共电汽车客运、网约车、汽车租赁等城市出行服务。
北京市经信局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北京将通过立法重点解决特定区域无人驾驶汽车创新活动面临的主体问题,在坚守安全底线级及以上无人驾驶汽车市场主体提供清晰、透明、可预期的制度规范。
利用无人驾驶汽车开展创新活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驾驶人或安全员。但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无人驾驶安全员可以是远程配备。驾驶人或远程安全员将监控无人驾驶汽车运作时的状态及周围环境,发现无人驾驶汽车处于不适合无人驾驶的状态或者系统提示需要人工接管时,及时接管无人驾驶汽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自动驾驶汽车上道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法律和法规做处理和认定。车内有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做处理;车内无驾驶人的,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