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28日消息(记者刘一荻 张佳琪)今日(28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交通运输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联合部令形式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有效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日(28日),交通运输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央广网记者 刘一荻 摄)
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我国是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道路上,这些危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种类非常之多、理化性质复杂,运送过程中若发生事故,容易造成较大的人员受伤或死亡和财产损失。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此外还包括水运、铁路运输等方式。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例如非法托运、违规运输、运输车辆违规挂靠等重大安全风险仍在一些范围内存在,不合格罐车流入运输市场并“带病”运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控措施亟待规范等。因此,为了逐步加强危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五部制定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力图从源头开始,全链条加强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发布会上向记者介绍,《办法》统筹了现行法律和法规和标准规范,注重吸收事故教训、总结各地实践经验、主动接轨国际规则,着力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重点解决行业存在的八个方面明显问题,分别为:强化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强化运送过程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装备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统一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实施小件危险品豁免管理、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等。
《办法》中一些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在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方面,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充装环节把关不严纵容违规运输问题,建立了装货查验制度,装货人要做到“五必查”(车辆有没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有没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在强化运送过程安全管理方面,针对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明确规定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建立危险货物运单制度,明确运输企业在发车例检、安全告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方面的义务;在统一车辆通行管理政策方面,针对各地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不统一问题,规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5类特定区域、路段、时段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确定需要限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行时间应当在0时到6时之间。
徐亚华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会同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和市场监管总局抓紧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做好《办法》宣贯培训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有效保障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
记者了解到,危险货物种类非常之多,用途广泛,是工业、农业、医药、能源、服装、日化等行业的基础原料,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而高效便捷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是降低全社会总体物流成本、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徐亚华表示,《办法》中针对“便利运输”大多数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统一了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政策。目前,我国多个省份对危化品车辆高速通行采取了不同的限行措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阻碍了危险货物的高效流通,影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危险货物的需要。为此,《办法》明确公安机关限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并确定绕行路线。确需限制危化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的,限制通行时段应当在0-6时之间,以推动全国统一通行管理政策。
第二,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小件危险货物实施豁免管理。徐亚华说,按照现行法律和法规规定,运输84消毒液、香水等小包装日化品,以及气雾剂和化工品试剂等,需要由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且不能与其他货物混装,运输成本比较高。为此,《办法》在总结交通运输部对于农药、涂料等小件危险货物运输豁免相关经验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管理制度,对符合标准要求的豁免按照普通货物运输管理,降低运输成本,促进便民利民。
此外,促进多式联运及国际运输发展。《办法》参照《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和《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建立了与相关国际规则一致的危险货物的分类、品名、编号、包装、标签等要求,为发展危险货物多式联运及国际运输奠定了基础。
交通部:禁止通过内河封闭水域运输剧毒化学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船舶或者代理人办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手续时,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或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申报单;
据长江海事局通报,2013年长江海事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量高达3500万吨,同比增长11.2%,自1991年以来,首次实现全年危险品船舶无等级事故,确保了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畅通。
六部门联合印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 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今日(28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召开的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由交通运输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联合部令形式制定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并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有效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