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是一种修建类执业资历,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条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历考试设4个科目,参与悉数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一定在接连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悉数科目。获得建造师执业资历证书、且契合注册条件的人员,有必要通过注册挂号后,方能够建造师名义执业。
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致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历证书》。
各级考试考务组织应尽到奉告责任,告诉考生按要求及时收取资历证书及《资历考试合格人员挂号表》未准时收取的,由相应考试考务组织代为保管;考试完毕满五年仍未收取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收回,《资历考试合格人员挂号表》按相关规定一致毁掉,资历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毁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