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接到投訴反映,由於运用了用硫磺熏蒸過的浙貝作為质料,许多制品藥中被檢測出較高的硫磺含量,太極集團、通藥集團、哈藥集團、雲南白藥集團等多家闻名藥企或涉其间。
記者趕赴浙江、安徽等地調查發現,硫磺熏蒸浙貝猶如醫藥行業的“三聚氰胺”,已經成為中藥材行業的潛規則,而有關檢測標準的缺失則讓這一潛規則發展成為“明規則”。業內專家呼籲,出臺制品藥的硫磺含量檢測標準已成當務之急。
據介紹,浙貝,別名浙貝母、象貝、大貝母,是一種用於清熱化痰、潤肺止咳的中藥材,與白術、白芍等被統稱為“浙八味”。據舉報人白某告訴記者,硫磺熏蒸的浙貝對人體损害極大,為了檢測市場上公開銷售的藥品是不是真的存在硫磺超標問題,去年底他網購了5種常見的止咳化痰藥品並送到第三方機構檢測,結果讓人大吃一驚:一切送檢藥品中均檢出了必定的硫磺含量。
根據白某供给的西安國聯品質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和留存樣品,記者發現其间5種藥品硫磺含量檢測情況分別為:太極集團重慶中藥二廠有限公司生産的橘紅 丸 ,國 藥 準 字Z20027420,規格為3g9袋,檢測結果為0.6%;通藥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橘紅丸,國藥準字Z22023402,規格為6g10丸,檢測結果為0.3%;同樣是通藥制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潤肺止嗽丸,國藥準字Z20093622,規格為8g12袋,檢測結果為0.2%;哈藥集團世一堂制藥廠生産的金貝痰咳清 顆 粒 ,國 藥 準 字Z10950032,規格為7g10袋,檢測結果為0.1%;雲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小兒寶泰康顆粒,國藥準字Z10920006,規格為4g12袋,檢測結果為0.1%。檢測負責人鐘某認為,一般來説,制品藥成分中不應出現“硫”成分,而這5種止咳藥中100克制品藥最高的居然含有0.6克硫磺(即千分之六的份额),最少的也有0.1克硫磺,這著實讓人吃驚。
據了解,上述5種止咳藥硫磺含量檢測的依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硫磺含量的檢測標準,即現行有用的衛生部2010年發佈的《中華公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50-2010附錄A》,檢測機構參照了該標準規定的檢測办法。
但值得注意的是,西安國聯並不是我國官方醫藥檢測機構,因而結果有待官方進一步確認。但對該結果,中國中藥協會會長、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副局長房書亭在承受記者採訪時表明,藥典中對於上述中成藥含量中並不存在硫物質,同時,對於較好乾燥的浙貝來説,是決不允許运用硫磺熏蒸乾燥的。“這意味著,运用浙貝等藥材製成的中成藥中,也不應該出現任何含硫物質,假如依照此前放寬後的規定,其含量也應在150mg/kg以下。”
記者就上述藥品硫磺超標問題不久前分別聯繫上述4家藥企採訪,併發去了書面採訪提綱,但到記者發稿時均未收到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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