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五一”假日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疏通,归纳研判现在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继续攀升的客观情况,结合“五一”假日车流量骤增的特色,根据《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办理办法》第五十条“遇恶劣气候、严重活动、重要节假日、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公安机关能暂时约束风险货品运送车辆通行,并做好奉告提示”及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令和法规相关规则,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办理中心近来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五一”期间全省高速公路风险货品运送车辆通行办理的布告》,自2020年5月1日0时至5月6日6时,全省高速公路制止风险货品运送车辆通行。
《布告》清晰,自2020年5月1日0时至6日6时,全省高速公路制止风险货品运送车辆通行。上述时间段,全省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制止风险货品运送车辆驶入;已在高速行进的风险货品运送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气)站配送燃油(气)的车辆,应当持服务区、加油(气)站及所属运营办理单位加盖印章的证明资料,经收费站查验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服务区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途配送。
运送风险货品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和《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办理办法》等规则,自觉遵守指挥引导,依法守规安全行进。
违背上述规则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条例》和《风险货品路途运送安全办理办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文/赵檬)